作者:张向东
一、引言
近年来,合肥的产业崛起,已经成为观察中国区域经济转型与科技创新的重要窗口。从中部普通省会城市,快速成长为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地、硬科技制造重镇,合肥在新型显示、半导体存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领域形成了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集群。2026年前三季度,合肥经济增长再次领跑全国万亿城市,工业与高技术制造业增速大幅领先全国平均水平,产业动能持续释放。合肥的快速崛起,不仅改变了区域经济格局,也引发了国内外学界、媒体对其发展模式的持续讨论。
在外部舆论解读中,德国商报将合肥定义为新兴的电动汽车产业中心,《经济学人》更是直接将合肥发展模式概括为“国家资本主义的最佳实践”。也有观点将合肥模式简单理解为政府主导投资、财政大胆“风投”,甚至将其与行政干预市场、权力介入经营等传统模式混为一谈。还有部分研究习惯于从近代经济史中寻找参照,将其类比为官僚资本形态或晚清洋务运动的官督商办体制。
此类解读看似有一定相似外观,实则存在严重的理论错位与时代误读。无论是西方话语中的国家资本主义、发展经济学中的政府资本主义,还是中国近代史上的官僚资本主义、晚清官督商办制度,都无法准确概括当下合肥的发展实践。
事实上,合肥模式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内,伴随新质生产力发展、全球科技竞争加剧、产业链博弈升级而逐步形成的新型区域产业发展范式。它既区别于改革开放初期依托乡镇经济兴起的苏南模式,也不同于依托对外开放与外资红利成长的深圳模式,是新时代背景下,我国依托国有资本战略定力、市场化运行机制、全链条产业培育体系,实现科技创新突破与产业自主升级的全新实践形态。
厘清合肥模式与各类传统资本范式、政府干预范式、近代官商体制的本质差异,准确界定其制度属性与时代价值,是正确认识新时代区域高质量发展、理解新质生产力培育路径、阐释中国式现代化产业发展道路的关键。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区域发展范式的历史演进
要准确把握合肥模式的独特性,需要将其放置在改革开放四十余年的历史脉络中观察。不同历史阶段,面对不同的生产力基础、外部环境与发展任务,我国形成了具有时代特征的区域发展模式,先后完成了初级工业化、外向型经济融入、硬核科技自立自强的阶段性历史任务。
(一)苏南模式:乡镇集体经济驱动的初级工业化
改革开放初期,国内经济百废待兴,资本稀缺、技术薄弱、对外开放程度较低,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是如何快速突破传统农业社会结构,启动地方工业化进程。苏南模式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形成。其主要特征是依托乡村集体资源,依靠本土民营与乡镇企业发展,就地吸纳劳动力、培育轻工业体系,依靠内源力量完成区域初级工业化积累。
苏南模式解决了改革开放初期“工业化从无到有”的问题,激活了基层社会的生产活力,极大推动了县域经济繁荣与城乡发展。
(二)深圳模式:对外开放红利下的外向型经济增长
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我国对外开放力度持续加大,依托全球产业转移浪潮,以深圳为代表的沿海城市形成了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通过引入外资、承接加工贸易、对接国际市场,快速完成资本、技术、管理经验的积累,实现城市经济规模的快速扩张。
深圳模式的核心,是利用全球化红利嵌入全球产业链分工体系,解决了经济增量扩张、产业体系扩容、对外开放融入的时代任务。
(三)合肥模式:新质生产力与科技博弈背景下的产业自立范式
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底层逻辑发生深刻变化。传统要素驱动、规模扩张式增长逐步见顶,经济发展转向创新驱动、质量提升与安全自主。与此同时,全球科技竞争、技术封锁、产业链脱钩加剧,半导体、高端制造、人工智能底层技术、新能源体系成为大国博弈的核心领域。
此类硬科技产业普遍具有投入规模大、研发周期长、失败风险高、产业化难度大、社会外溢性强的特征。完全依靠市场短期逐利资本、民营分散资本、外资技术溢出,难以完成系统性、长周期、高风险的战略产业攻坚。
合肥模式正是在这一历史节点逐步成型、成熟。它不再简单依托土地财政、政策补贴、外资拉动,而是依托国有资本的长期主义与战略属性,通过系统化基金矩阵、全周期资本陪伴、法治化容错机制、链式产业培育,主动承接硬科技产业化的市场失灵环节,系统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自主可控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合肥模式对应的是新质生产力发展阶段与大国科技竞争格局,解决的是高端产业突破、底层技术自立、产业链安全可控、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时代命题,是中国区域发展范式在新时代的升级与迭代。
三、本质辨析:
合肥模式与四类传统范式的根本性差异
当前对合肥模式的误读,根源在于套用旧理论解释新实践,用西方资本主义范式、近代旧经济形态强行定义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新实践。通过系统对比可以明确,合肥模式与国家资本主义、政府资本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晚清官督商办不存在制度同源性,在逻辑底色、运行机制、价值目标、治理结构上完全不同。
(一)合肥模式并非西方语境下的国家资本主义
《经济学人》提出的“国家资本主义最佳实践”,是典型的西方理论视角误判。在西方政治经济学框架中,国家资本主义的核心逻辑,是国家通过掌握资本与企业主体,依托市场竞争实现资本增殖,国家力量最终服务于资本积累与市场垄断,本质仍然是资本主义运行逻辑。
合肥模式与之存在根本区别。
第一,发展目的不同。西方国家资本主义以资本增值、市场垄断、利润最大化为根本目标。合肥国有资本的投入不以单纯盈利为目的,更多是弥补硬科技领域的市场失灵,承担私人资本无法承担的长期研发与产业化风险,最终服务产业升级、技术突破、就业增长与区域高质量发展,资本只是发展工具而非最终目的。
第二,政企关系不同。西方国家资本主义普遍存在国家资本与公权力深度绑定,容易利用公共权力维护市场垄断地位、挤压民营竞争空间。合肥严格坚持政企分开、投营分离,国资平台主要承担出资与生态培育功能,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技术研发与市场竞争,所有落地企业完全参与市场化竞争,不存在行政垄断保护。
第三,资本周期逻辑不同。西方资本体系普遍追求短期确定性收益,回避长周期高风险赛道。合肥构建了最长可达二十年的基金存续机制,建立分层容错与接续投资制度,以长期耐心资本匹配硬科技产业十年以上的成长周期,以组合投资、容忍合理试错的方式换取整体产业成功,体现的是战略发展逻辑而非资本逐利逻辑。
第四,收益归属不同。西方国家资本主义的收益最终归属于资本体系与垄断主体。合肥产业发展带来的技术进步、产业集群、税收增长、人才集聚、就业扩容,最终服务区域整体发展与社会公共利益,契合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根本方向。
可见,合肥模式只是在“国家参与产业投资”的外在形态上与西方国家资本主义相似,但其制度内核、运行目标与价值归宿完全不同,不能归入西方资本主义范式。
(二)合肥模式不是权力套利型的政府资本主义
政府资本主义的核心特征,是行政权力直接参与市场获利,依靠审批许可、行业牌照、准入壁垒、政策特权制造制度租金,政企边界模糊、权力干预市场、竞争机制扭曲,本质是权力资本化。
合肥模式完全不存在此类特征。首先,合肥所有标杆产业与龙头企业,均依靠技术迭代、产能效率、市场竞争立足,没有任何一家企业依靠行政特许、独家牌照、政策垄断获取超额收益。其次,合肥的产业资源配置依靠市场化基金体系、专业化投研判断、法治化投资流程,项目落地依托产业价值与技术能力,不依靠行政关系与权力背书。
最后,合肥通过制度化设计实现行政监管权、政府决策权、资本出资权、企业经营权的相互隔离,从制度源头杜绝权力介入市场套利的空间,不存在政府资本主义赖以生存的土壤。
简言之,政府资本主义是“以权换利、权力寻租”,合肥模式是“以资育产、以产兴城”,二者运行逻辑截然相反。
(三)合肥模式也远非近代依附性的官僚资本主义
官僚资本主义是中国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成的特殊资本形态,具有极强的历史特殊性。其核心特征是依附外来资本、依托政权力量垄断经济资源、掠夺社会财富、挤压民族工商业发展,服务少数官僚集团利益,阻碍国家工业化与社会进步。
合肥模式与之完全对立。二者历史属性、制度属性、发展属性完全不同,不可同日而语。这里不一一展开。
(四)合肥模式更不是晚清洋务运动的官督商办
晚清官督商办是中国近代最早的官商结合企业制度,是传统封建体制向近代工业体制过渡的畸形形态。其创始人是晚清洋务运动的领军人物李鸿章等,其实践者是胡雪岩、盛宣怀等,其典型特征是商人出资、官府督办,官权凌驾商权,企业产权缺乏法治保障,行政干预频繁,经营受制于官僚体系,依靠官方特许垄断生存,市场化程度极低,最终普遍陷入经营困境。
合肥模式从制度设计上彻底规避了官督商办的全部弊病。第一,产权制度完全法治化。合肥所有市场主体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社会资本依法平等受到保护,不存在行政权力随意侵蚀企业产权的情况。第二,经营机制完全市场化。企业生产经营、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由企业自主决策,政府不参与微观经营,不存在官僚体系管控企业运行的现象。第三,竞争机制完全开放。合肥培育产业依靠集群优势、技术优势、生态优势,而非行政特许与政策庇护,所有产业都在充分竞争环境中迭代成长。第四,发展目标完全现代化。晚清官督商办服务封建统治维稳需求,合肥模式服务科技创新、产业升级、高质量发展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二者时代使命完全不同。
综上,通过四重范式逐一辨析可以明确:合肥模式无法被西方资本主义理论、近代旧经济形态、传统官商体制所定义,是完全独立的、新时代中国本土的产业发展创新实践。
四、合肥模式的制度本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适配新质生产力的创新样本
剥离各类误读与外在标签,立足制度逻辑、时代背景与实践特征,可以对合肥模式的本质做出清晰、准确的理论界定:
合肥模式,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下,适配新质生产力发展规律、应对全球科技竞争格局、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区域产业发展新范式。它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国有资本的战略支撑作用,针对硬科技产业周期长、风险高、外溢强、市场投入不足的特征,以长期主义资本体系、法治化容错机制、专业化投研治理、全链条产业培育,弥补市场机制的阶段性失灵,系统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最终服务高质量发展、产业安全与共同富裕目标。
其核心内涵可以概括为三个层面。
(一)制度层面:市场经济与战略调控的有机统一
合肥模式既不推行完全放任的新自由主义市场化,也不回到行政主导的计划模式,而是立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优势,实现分层分类治理。在充分竞争的一般性产业,完全依托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在关乎国家战略、产业安全、新质生产力突破的硬核科技领域,发挥国有资本长期、稳定、系统的战略功能,实现市场效率与战略安全的有机统一。
(二)经济层面:耐心资本赋能新质生产力培育
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其成长规律区别于传统要素经济。合肥通过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基金矩阵、拉长资本存续周期、建立科学容错机制,打造适配硬科技成长的“耐心资本体系”,有效解决了市场化资本短周期、逐利性、风险规避性带来的科创投入不足问题,为新技术、新产业、新赛道的孕育成长提供了关键制度支撑。
(三)战略层面:自主可控应对全球科技竞争
在全球技术封锁与产业链博弈背景下,合肥模式走出了一条依靠本土制度优势培育世界级产业集群的道路。通过国有资本牵引、社会资本跟进、产业链协同、创新链赋能,从零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培育自主可控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我国突破外部技术垄断、构建新质生产力体系、掌握产业发展主动权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五、结语
从苏南模式的乡村工业化,到深圳模式的外向型开放增长,再到合肥模式的科技自立自强,中国区域发展范式的迭代演进,完整呈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据不同生产力阶段、不同外部发展环境,持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过程。
合肥模式的崛起,不是短期政策红利的偶然结果,也不是政府简单“风投”的个案成功,更不能用西方资本主义范式或近代旧经济形态简单解读。它是新时代新质生产力发展规律、全球科技竞争格局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三者结合的必然产物。
合肥模式的理论价值在于,它证明了中国式现代化拥有区别于西方的产业发展道路:科技创新突破不依赖纯粹民营资本的无序迭代,产业升级不依附外部技术体系,政府参与产业发展不等同于国家资本垄断。依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优势,通过耐心资本赋能、法治化治理、全链条产业培育,完全可以实现硬核科技突破、新质生产力跃升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讲,合肥模式是新质生产力时代、大国科技博弈背景下,具有代表性的区域创新实践样本。
(作者张向东为前资深媒体人,现供职于中央某金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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